裁决的差异,即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做出的判决之间存在的显著差异,已经在社会中引起了争议和怀疑。这个问题促使我们对印度尼西亚刑事司法系统中的公正原则进行深入反思。
裁决差异是由各种复杂因素造成的,包括法官在确定处罚类型和严重程度时的自由、对事实和证据的不同解释,以及法官在确定适当处罚方面缺乏明确指导。这种现象造成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并且削弱了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裁决差异的影响非常广泛且严重。对被告来说,这种差异可能会引起不公正感,并损害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对于一般公众来说,法律的不确定性和对不公正的看法可能会扰乱社会稳定,并影响对政府的信任。
以下是解决印度尼西亚司法系统中裁决差异问题的解决方案:
- 在作出裁决之前,法官之间需要进行沟通和协调,通过有限的非正式交流思想和观点,并审查之前法官小组做出的裁决。基本上,法官之间不应相互影响,并且应该由印度尼西亚各地的法院法官严格遵守,其中每个案件都是由法院主席交给他们的全权负责,并且他们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能力独立决定,而不受其他法官的影响。
- 需要由各自工作地点的法官制定一套处罚指南,通过将最高刑与最低刑等量化,或作为这种处罚指南的考虑因素,可以产生平均判决。尽管判决可能有所不同,但公正和人道主义原则仍然是法官的考虑因素。
- 需要一种可以作为法律来源之一的判例法,可以利用,但不应成为法官的太多指导,而应作为法官在裁决中提供考虑因素的附加知识。
- 需要法官阅读文献,以使法官不落后于动态的刑事世界的发展。因为我们知道现有的文献通常是法律领域专家的成果,这些成果应成为法官的基础或仅是法官的输入。通过阅读文献,将获得与法官职业相关的知识或输入,这肯定对提高法官的工作表现非常有用。
- 需要法官了解媒体传递的信息,包括印刷和电子媒体。如今,信息是通过媒体获得的,这就是与司法界相关的社会问题迅速被许多人了解的原因。公众想要和不想要的是什么,社会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以及公众对司法界的反应几乎可以通过大众媒体获得。
作者: Christine H.S. Hatirindah, S.H., M.H.